摘要:封面新闻讯记者 陈静5月8日,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,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四起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领域违纪典型案例。1.旌阳区黄许镇双原村党支部书记江宏、村委会主任尹文平、村文书王泽玉集体“三资”监管失职的问题。2017年12月至20...
封面新闻讯记者 陈静
5月8日,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,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四起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领域违纪典型案例。
1.旌阳区黄许镇双原村党支部书记江宏、村委会主任尹文平、村文书王泽玉集体“三资”监管失职的问题。
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,黄许镇双原村9组收到集体收益后未按规定入账,且在未履行大额资金使用报批手续的情况下,经双原村两委同意,将集体收益分配给社员。2018年2月,针对双原村两委违反财务管理制度,对集体资金监管失职的行为,经研究,对双原村党支部书记江宏、村委会主任尹文平、村文书王泽玉等三人予以党纪立案。
2.旌阳区双东镇青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友木,村委会主任兼妇女主任、纪检委员王山琼,村文书尹念平违反财务管理制度,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。
2014年以来,双东镇青山村两委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,挪用集体资金用于干部就餐生活开支。经研究,2018年3月,对青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友木,村委会主任兼妇女主任、纪检委员王山琼,村文书尹念平三人予以党纪立案。
3.旌阳区新中镇茶店村1组组长吴代顺代收集体资金不及时入账的问题。
2011年至2015年期间,新中镇茶店村1组组长吴代顺代收集体资金24300余元,经多次催促后才上交入账。经研究,2018年2月,对吴代顺违反财经纪律、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行为予以党纪立案。
4. 旌阳区新中镇桂花村12组组长支运棋代收集体资金不及时入账的问题。
2007年至2015年期间,新中镇桂花村12组组长支运棋代收集体资金12400余元,经多次催促后才上交入账。经研究,2018年2月,对支运棋违反财经纪律、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行为予以党纪立案。
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点评,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属于村(组)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,涉及到全体成员切身利益,监管不力将影响干群关系和农村和谐稳定。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将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制度和相关纪律规定视同虚设,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,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。全区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要把加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监管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来抓,进一步强化领导、明确责任、落实举措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对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领域的违纪行为,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,又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,维护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,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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